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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乡村振兴惠农节目公共服务传播服务项目(XYL2023GZ194C08)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XYL2023GZ194C08 点击:次  发布日期:2023-08-28 18:17    发布人:永连招标

一、项目编号:XYL2023GZ194C08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乡村振兴惠农节目公共服务传播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3年度乡村振兴惠农节目公共服务传播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31号

9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3年度乡村振兴惠农节目公共服务传播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2023年度乡村振兴惠农节目公共服务传播服务项目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乡村振兴惠农节目公共服务传播服务项目(二)项目总体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策部署,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工作部署,补齐公共文化短板,增加县级播出机构节目供给,提高乡村振兴惠农节目播出比例,进一步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三)预算金额:100万元,预算费用构成如下:1、展播节目作品采购费用:拟采购展播节目作品20部(其中:广播剧等较长时长的广播节目作品:5部;相对于广播剧时长较短的广播节目作品:4部;10分钟内的电视节目作品:6部;10分钟以上的电视节目作品:5部)。总金额不变,采购节目作品具体数量及金额比例以实际为准。在72万元内按实结算。2、专家评审费:包含多名专家参加2023年度节目作品评审会及项目指导等费用;协助节目展播传播:服务商协助采购人组织对采购入围展播节目作品全媒体展播传播(包含展播启播仪式)等费用;服务商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征集作品、组织作品评审、组织项目验收、组织展播作品采购、组织项目评审会、外地评审专家差旅费、作品荣誉证书、作品合集等物料制作费用;节目入库:服务商提供属自己运营管理的节目作品交流平台的一个区域,用于本项目建立“省乡村振兴惠农节目共享平台作品库”,并将本项目征集节目作品和部分符合性筛选的其他节目入库维护,向有关广播电视媒体提供下载等运营费用;协助采购人开展本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二、项目内容(一)成交人在采购人指导下,组织、评审、采购、展播传播、提供节目共享平台入库和点播并供下载乡村振兴惠农节目作品服务;节目作品评审会组织服务等。1、本项目广东省乡村振兴惠农节目作品征集、专家评审、采购、入库、点播、下载、作品展播(包含节目复审、展播启播仪式)等相关服务工作,安排采购作品的全媒体播放。2、组织本项目2023年度节目作品评审会。3、成交人提供自有运营管理的节目作品交流平台,协助采购人建立节目共享平台及节目入库和点播,并向有关广播电视媒体提供下载服务;如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采购人将启动合同约定惩罚条款。(二)总计采购不低于20部节目作品展播和入库授权,拟采购作品清单如下:1、按照用户需求采购不低于20部节目作品展播和入库授权(广播剧等较长时长的广播节目作品5部,每部不高于5万元;相对于广播剧时长较短的广播节目作品4部,每部不高于1万元;10分钟内的电视节目作品6部,每部不高于3万元;10分钟以上的电视节目作品5部,每部不高于5万元);采购全媒体展播播出授权,著作权由创制机构保留,在不影响宣传的前提下,节省采购费用,提高创作积极性。总金额不变,采购节目作品具体数量及金额比例以实际为准。72万元内按实结算。2、按照用户需求进行采购符合作品主题和作品要求的节目。节目作品主题是 “共筑乡村振兴惠农服务”,节目作品必须是导向正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作品要求为乡村振兴和“三农”服务性、公益性节目。主要是电视专题片、纪录片、宣传片和广播剧、广播电视专题服务类等节目类型。(三)乡村振兴惠农节目展播和入库作品采购过程,包括:(1)节目征集:成交人协助采购人组织节目作品征集。(2)节目审选:成交人在采购人指导下,召开2023年度节目作品评审会,组织专家审选,专家资格和专家人数须通过采购人确认。按上述审选要求专家审选出2023年乡村振兴惠农节目入选展播作品。专家评析并给予项目指导。(3)为采购上述作品付款:采购上述经专家审选的入选展播作品(作品展播和入库授权)。成交人根据评审结果,及时向入选的展播作品的制作机构采购单价标准支付每部作品采购费用(以实际最终结果为准)。(4)向评审专家支付专家评审费:成交人参照国家和省有关专家评审费标准,及时向参加2023年度节目作品评审会审选工作多名专家支付评审费。(5)节目入库:成交人提供属自己运营管理的节目作品交流平台的一个区域,用于本项目建立“省乡村振兴惠农节目共享平台作品库”,按有关要求对节目作品复审后,将入选的展播的节目和部分符合性筛选的其他节目录入“省乡村振兴惠农节目共享平台作品库”,并提供入库维护,供点播、向有关广播电视媒体提供下载等服务。(6)节目展播:成交人协助采购人组织展播,供片前对展播节目作品复审,开展展播宣传活动(包含展播启播仪式等),并收集、统计各展播的广播电视台参加展播活动情况。(7)项目绩效评估:成交人协助采购人按照有关绩效评估程序,开展本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三、项目实施(一)2023年度乡村振兴惠农节目作品(展播、入库等)采购1.节目征集成交人协助采购人组织节目作品征集。2.专家评审会目的:选拔乡村振兴惠农节目精品,确定入选展播、入库的节目作品;环节:具体分为符合性筛选、专家审选两个环节进行;形式:专家评审;结果:作品能够准备地表达所对应的主题,具有导向性好、艺术感染力和传播力,制作精良。3.节目作品入库成交人将入选的展播节目、部分通过符合性筛选的其他节目将录入“省乡村振兴惠农节目共享平台作品库”及维护,录入前对节目作品复审,录入后供点播、并向有关广播电视媒体提供下载。(二)组织2023年度入选节目作品展播成交人协助采购人组织展播(包含对展播节目作品复审,展播启播仪式等),指导省内各展播的广播电视台有关广播频率、电视频道、网站、APP设立专区集中展播;同时,推荐给省内其他广播电视台有关广播频率、电视频道、网站、APP集中展播;以及融媒体云平台展播。在提供的本项目共享平台上提供点播服务。(三)其它事项1、成交人在服务期限内协助采购人维护“省乡村振兴惠农节目共享平台作品库”,包括受采购人委托,提供暂用的节目交流平台建立“省乡村振兴惠农节目共享平台作品库”,向有关广播电视媒体提供下载,并对作品进出库、作品标签管理、网页美工等非技术性编辑、维护。2、成交人须妥善保管并及时归档项目执行过程中相关资料,供采购人随时查阅。3、作品采购完成后,成交人代表采购人向入选展播节目的制作机构授予荣誉证书。4、成交人组织项目验收。5、成交人制作入选展播节目合集(含作品光盘或U盘等)。6、协助采购人开展本项目绩效自评工作。7、成交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如仅挂名项目而没有或很少实际参与,采购人将启动合同约定惩罚条款。(四)执行规范整个项目执行须在采购人的指导下进行。

1.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一)在签定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2期:支付比例60%,(二)采购人确认经专家评审的2023年入围展播节目作品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0%。3期:支付比例10%,(三)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 备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4.验收要求:1期:按项目服务标准和要求。项目成果完成后,由采购人对成交人提供的服务成果进行组织验收,如果采购人认为成交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与磋商文件要求不符,成交人需修改后采购人重新组织验收审查,直至检查合格,即验收通过为止。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6.其他:按合同约定方式进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提供的服务须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99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裕超、鞠英辉、苏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按以下标准和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税):(1)以项目预算总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服务类项目按照以下标准计取: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5%计取;100-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计取;500-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5%计取;1000-5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5%计取。(3)增值税另行计入招标代理服务费中。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2023年度乡村振兴惠农节目公共服务传播服务项目

1.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3年度乡村振兴惠农节目公共服务传播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通过

通过

60.33

28.00

8.73

97.06

1

1

广东触电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8.67

26.00

8.67

93.34

2

2

佛山珠江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2.00

25.00

10.00

87.00

3

3

广东左点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7.67

14.00

9.70

61.37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
联系方式:苏先生,020-61292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联系方式:020-88526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  话:020-88526063

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