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YL2023GZ060C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政法机关饭堂外包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合同文本”新增以下内容:
(一)“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五、其他要求”:
12、成交人接到采购人的用餐需求,需要成交人进行采购食材的,需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采购,不得采购半加工的食材,若成交人采购半加工的食材,采购人跟食材配送供应商只结算食材本身的价格,食材的价格均以广州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格(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网站【价格查询路径: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广州市菜篮子价格→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公布的正常零售品种价格进行结算,差额部分由成交人自行与食材配送供应商结算,与采购人无关。
(二)“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 “十、奖惩标准”:
1、有下列情况者,视为一般违纪,每次罚款500元。
(12)未经采购人允许向食材供应商下单采购半成品、预制品食材。(采购人同意使用除外)。
(三)“第五章 合同文本”中“八、其他要求”
12、乙方接到甲方的用餐需求,需要乙方进行采购食材的,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采购,不得采购半加工的食材,若乙方采购半加工的食材,甲方跟食材配送供应商只结算食材本身的价格,食材的价格均以广州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格(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网站【价格查询路径: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广州市菜篮子价格→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公布的正常零售品种价格进行结算,差额部分由乙方自行与食材配送供应商结算,与甲方无关。
(四)“第五章 合同文本”中“十五、奖惩标准”
1、有下列情况者,视为一般违纪,每次罚款500元。
(12)未经甲方允许向食材供应商下单采购半成品、预制品食材。(甲方同意使用除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原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7号
联系方式:秦先生,020-84688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联系方式:020-88526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20-88526063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