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永莲招标有限公司受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网络线路租用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网络线路租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L2019GZ082C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85260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五街2号
联系方式:崔先生,020-885260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永莲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020-88526063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供应商资格
1.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谈判。
4、说明:
4.1、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谈判文件:
1)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需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谈判,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谈判)协议书(如联合体报价,需提供)。
4.2、要求邮寄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yltender.com),在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yl@yltender.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必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人民币60元【谈判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广东永莲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铁投大厦支行;账号:44026201040001004,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20-88526063,张小姐。)
4.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谈判。
5、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9月03日起至2019年09月09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永莲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现场报名的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6、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1日14:30。
7、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广东永莲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8、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年09月11日14:30。
9、谈判(磋商、询价)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广东永莲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采购项目符合情形(1),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且已取得财政部办公厅的同意复函(财办库〔2018〕1174号)。
三、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1日14:3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三路17号自编五栋442室&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34楼
五、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9年09月03日至2019年09月05日止。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yltender.com)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0万元(人民币)
广东永莲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