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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邮政速递服务项目(YL2019GZ011C08)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YL2019GZ011C08 点击:次  发布日期:2019-05-23 16:50    发布人:永连招标

       广东永莲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19年05月16日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邮政速递服务项目(YL2019GZ011C08)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YL2019GZ011C0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邮政速递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4,800,000.00元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法人代表:张德新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西路19号二至三层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1)各类裁判文书及诉讼文书的邮寄送达;(2)法院对外信件交流的邮寄送达; / 1项 / 服务期(服务要求):1年或累计结算服务费达到合同暂定总价(即财政预算金额人民币4,800,000.00元),以先到者为准 ¥4,799,000.00
 
注:以上为本项目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本项目成交金额为¥4,799,000.00元
七、评审日期:2019-05-22
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广东永莲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吴云峰   成员:刘志骞、陈灿尧(采购人代表)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 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含单一来源专家论证费用45400元),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含单一来源专家论证费用)为定额收费,金额为:90800元整(大写:人民币玖万零捌佰元整)。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单一供应商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 最终报价(元) 入围最终评审价(元)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4,799,000.00 ¥4,799,000.000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洪小姐   联系电话:020-8852606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3008984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永莲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88526063
传真:020-85200139   邮编:510645
(三)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明镜路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3008984
传真:020-83008995   邮编:51066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广东永莲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