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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困难群众燃气泄漏监测服务项目(XYL2024GZ228C08)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YL2024GZ228C08 点击:次  发布日期:2024-10-21 18:38    发布人:永连招标

项目概况
广州市困难群众燃气泄漏监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L2024GZ228C08
项目名称:广州市困难群众燃气泄漏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困难群众燃气泄漏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广州市困难群众燃气泄漏监测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联合体磋商的,各方均须满足)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采购公告附件,如联合体磋商的,各方均须满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采购公告附件,如联合体磋商的,各方均须满足)。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采购公告附件,如联合体磋商的,各方均须满足)。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采购公告附件,如联合体磋商的,各方均须满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困难群众燃气泄漏监测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1)响应供应商必须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2)响应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须以联合体参加,且联合体小微企业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3)响应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的,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不作强制要求。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则只能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各方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注:(1)参与本项目的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以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提供的格式为准)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困难群众燃气泄漏监测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采购公告附件,如联合体磋商的,各方均须满足)。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采购公告附件,如联合体磋商的,各方均须满足)。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参与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响应或加入其他联合体磋商响应,如有违反,其磋商响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磋商响应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至 2024年10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注: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电子响应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解密)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注: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电子响应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5.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6.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
7.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8.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响应。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9.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11.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yltender.com)。
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zt.gd.gov.cn)等。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联系方式:彭先生,020-86662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联系方式:吴先生,020-88526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20-88526063

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