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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食堂管理服务项目(XYL2023GZ317C08)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XYL2023GZ317C08 点击:次  发布日期:2024-02-27 18:09    发布人:永连招标

一、项目编号:XYL2023GZ317C08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金成潮州酒楼饮食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西门侧

下浮率:8.00%

合同包2(食堂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金成潮州酒楼饮食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西门侧

7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广州市金成潮州酒楼饮食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餐饮服务

食材配送服务

每日需为海珠法院本部提供约400人的全年早、午餐、晚餐(简餐)、集体加班餐(晚餐、周末餐)服务之外,全年不少于12次的接待晚餐制作。

1、总体要求(1)投标人所供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2)投标人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招标、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3)投标人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4)投标货物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5)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6)货物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7)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8)由于采购人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9)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0)中标人不得变更供应的商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11)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12)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人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13)粤菜为主,川菜、湘菜、北方菜等为辅,方法:炒、爆、熘、炸、烹、煮、炖等。(14)中标人必须每周三将下一周的菜品提交到采购人处,要求每周至少提供25个菜品【包含早、午餐、晚餐(简餐)、集体加班餐(晚餐、周末餐)】、水果供采购人选择,最终由采购人指定菜品,菜品的数量以及质量(品质)由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双方协商制定。2、包装要求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3、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4、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1)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人通知时约定,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2)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2个小时内响应。(三)违约责任1、中标人不能按中标价格交付中标产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中标人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上报监管部门。此项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2)中标人未能按承诺服务的。2、中标人不能按时交付货物(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食材配送部分)5%的违约金。3、中标人在超过三次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物资配送工作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终止合同另行招标。4、中标人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实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交货,采购人仍然需要中标人交货的,中标人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5、中标人如提供非法税票结算的,采购人有权拒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6、采购人在收货时或在使用货品过程认为中标人供货质量与合同不符的,中标人须在24小时内无条件退换。7、双方在货物质量(所供货品为伪劣商品)上有异议,协商不成时,经鉴定中标人所供货品确为伪劣商品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承担货品的检测费用及违约费并负一切法律责任。

自签订合同起一年内,实际服务期限的结束时间,以“按照下浮率计算食材配送累计达到预算金额(2,300,000.00)的时间”或“1年期限”先到者结束。(若本项目“食材配送”累计达到预算金额(2,300,000.00)的时间”或“1年期限”到期,本采购包同时终结,按实际服务期限结算食堂管理服务合同金额)

中标人每日需为海珠法院本部提供约400人的全年早、午餐、晚餐(简餐)、集体加班餐(晚餐、周末餐)服务之外,全年不少于12次的接待晚餐制作,由中标单位的厨房务工人员负责,食材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单位负责提供采购。

2,300,000.00

合同包2(食堂管理服务):
服务类(广州市金成潮州酒楼饮食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餐饮服务

食堂服务管理

每日需为海珠法院本部提供约400人的全年早、午餐、晚餐(简餐)、集体加班餐(晚餐、周末餐)服务之外,全年不少于12次的接待晚餐制作。

一)食堂管理服务要求1、人员要求(1)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的实际需要数量及要求派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包括厨师、面点师、服务员等)到采购人处工作。(2)中标人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制定服务人员工作方案。(3)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服务人员,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要求,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更换。(4)对服务人员的奖惩、休请假、撤换、辞职或退回等须经采购人同意认可。如因服务人员的休请假、撤换、辞职或退回造成服务人员的空缺,中标人应在24个小时内按要求予以补充,每逾期一天,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食堂管理服务部分)的3‰作为违约金。如中标人擅自撤换服务人员需承担合同总价(食堂管理服务部分)3‰的违约金。2、管理方面的要求(1)由中标人负责服务人员的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2)由中标人负责处理服务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3)由中标人负责服务人员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等;(4)中标人每月定期派驻工作人员到采购人处协助做好相关工作;(1)服务人员的现场管理由中标人指定管理人员对服务人员进行现场管理。3、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及说明餐饮包括干部职工早、午餐,晚餐(简餐)多样化和部分接待餐的供应、服务、清洁卫生、厨房设备日常的维护保养及日常所需消耗品的采购,具体工作如下:(1)按采购人要求供应餐饮服务:1.4★中标人应配备中央厨房,并能提供至少400人的临时早、午餐配餐。1.5★食堂装修前后执行方案:第一阶段:食堂进入装修阶段前,使用点餐制。第二阶段:食堂装修阶段,启用配餐形式,由中标人中央厨房配餐,中标人的餐标为早餐8元(炒粉面+鸡蛋+糕点+粥或粗粮,共4样)、午餐25元(二主一副一青菜+酸奶或汤),包含水电气、人工、食材、运输费、员工住宿、发票税、投标服务费用等。菜品以菜单为主(双方协商)。按定餐餐标,据实结算。第三阶段:食堂装修完成后,启用1.6-1.8新模式出餐:早餐、午餐自助,兼顾简易晚餐。根据实际情况,出餐模式可进行调整。★1.6除了提供广大干警早、午餐、集体加班餐(晚餐、周末餐)制作外,还另行提供适量的小盘炒菜、凉菜。(服务费用已经包括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服务费用,需提供承诺函)★1.7以自助餐的形式(含工作日、周末、节假日,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提供干警早、午、晚(简餐)的膳食加工服务之外,全年不少于12次的接待晚餐制作,由中标单位的厨房务工人员负责,食材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人负责提供采购。★1.8菜式品种:早餐供应品种有豆浆、鸡蛋、各式点心、粥类、粗粮、粉面等;午餐供应菜式品种五个以上(至少三主二副),汤类、凉拌菜、小菜等配菜科学合理,确保有多样营养菜式。晚餐以简餐为主(粉面或炒饭或一肉一菜等)。(2)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清洁卫生服务:。(3)餐具未经消毒柜消毒后不得使用。日常需对用餐餐具进行检查,发现不足以保证就餐人员用餐使用时,应及时进行添置。4、环境卫生严格按照卫生要求搞好环境卫生,接受政府卫生部门和采购人的监督、检查,保持食堂及周围的环境卫生,消除“四害”,确保采购单位职工的饮食卫生,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5、安全生产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事生产经营,制订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员工的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等。6、双方责任及配合条件7、费用说明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由中标人确定,所有服务人员工资明细须建立档案报采购人备案,采购人按每月实际服务人数按实结算。每月实际结算的服务人员费用包括:(1)服务人员工资、有关补贴及从事服务人员工作必备的工作服等。服务人员的工资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如有相关新政策出台,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人负担,采购人不予额外支付。根据服务对象和具体岗位职责的不同,工资薪酬不同;有关补贴包含福利费、保险费、加班费、高温补贴等;(2)服务人员的社会劳动保险中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中标人必须为人员购买社会劳动保险(含养老、医疗、重大疾病补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中标人如违反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3)采购人按月将服务人员费用支付给中标人,中标人应准时按采购人确定的标准向服务人员发放工资及相关补贴;中标人也可委托采购人向服务人员发放工资及相关补贴。(二)食堂管理制度

自签订合同起一年内,实际服务期限的结束时间,以“按照下浮率计算食材配送累计达到预算金额(2,300,000.00)的时间”或“1年期限”先到者结束。(若本项目“食材配送”累计达到预算金额(2,300,000.00)的时间”或“1年期限”到期,本采购包同时终结,按实际服务期限结算食堂管理服务合同金额)

中标人每日需为海珠法院本部提供约400人的全年早、午餐、晚餐(简餐)、集体加班餐(晚餐、周末餐)服务之外,全年不少于12次的接待晚餐制作,由中标单位的厨房务工人员负责,食材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单位负责提供采购。

7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简圣钊(采购人代表)、张轩(采购人代表)、吴萧宇(采购人代表)、罗敏建、姚志旺、雷永华、莫惠聪、陈秀丽、黎桂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税):(1)以项目各采购包预算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2)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服务类项目按照以下标准计取: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5%计取;100-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计取;500-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5%计取;1000-5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5%计取。(3)增值税另行计入招标代理服务费中。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食材配送服务

2.54

中标(成交)供应商

2

食堂管理服务

1.171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市金成潮州酒楼饮食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7.00

21.50

4.67

8.91

92.08

1

1

广东鲜康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5.00

25.00

4.67

9.43

84.10

2

2

广东添添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4.11

25.00

4.67

9.11

82.89

3

 

蔬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3.22

25.00

4.69

9.32

82.23

4

 

广东六树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1.89

25.00

4.67

10.00

81.56

5

 

广东晶美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1.67

25.00

4.69

9.11

80.47

6

 

佛山市喜膳食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5.56

25.00

4.67

9.53

74.76

7

 

佛山市诚荣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5.56

25.00

4.67

8.63

73.86

8

 

广州日日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3.78

18.50

4.67

8.72

65.67

9

 

合同包2(食堂管理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市金成潮州酒楼饮食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7.22

25.00

4.67

9.97

96.86

1

1

喜洋洋科技服务(广东)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4.89

25.00

4.67

10.00

84.56

2

2

佛山市诚荣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3.56

25.00

4.67

9.96

83.19

3

 

广州日日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1.78

20.00

4.67

9.97

76.42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
联系方式:简先生,020-83005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联系方式:吴先生,020-88526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小姐
电  话:020-88526063

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