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番禺区中医院改造项目已由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由项目代码:2308-440113-04-01-5626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番禺区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医院自有资金按 5:5 的比例投入。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区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番禺区中医院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
2.1.2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东路65号、93号。
2.1.3 工程建设概况与规模
项目总投资为9734.35万元。该项目包含西院区旧有建筑改造和东院区医疗综合大楼四层4区改造两部分。设置高压氧科、污水处理站、体检中心、治未病肥胖科、推拿科、针灸科、电房、制剂室、住院病房及其他业务用房等。本项目是改造工程,总体改造说明:
1、总平面布置
番禺区中医院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东路65号、93号。改造项目用地总面积为4762.72平方米,改造面积约17600.13㎡,外立面改造面积约为13172.56㎡。项目改造范围为西院住院大楼(敬贤楼)、西院门诊楼、西院综合楼(制剂)、东院医疗综合大楼。
2、改造范围
本项目为改造工程,为确保结构安全、延续旧有建筑的使用寿命、满足广州市番禺区中医院的功能分布使用要求与国家地方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将对番禺区中医院旧有建筑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按设计要求进行的工作内容:
(1)结构及建筑改造工程
包括西院区门诊楼、住院楼、综合楼主体结构加固(不属于本项招标范围)、建筑改造(外立面翻新更新、部分墙体拆除及新建、门窗改造或更新更换)、东院区医疗综合楼四层4区建筑改造。
(2)机电系统改造工程
对西院区门诊楼、住院楼、综合楼、供应室以及东院区医疗综合楼四层4区开展但不限于如下所列系统的设备设施及配套线路设施更换更新:
1)空调、采暖及机械通风系统空调系统
①采暖系统;
②机械通风系统消防防排烟系统;
③采暖热水、烟气排放、燃气、燃油供应系统;
2)消防系统
包括固定式水消防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栓系统、水龙带卷筒系统、气体消防系统、移动式灭火器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探测和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3)供电设备(强电系统)
包括低压变配电系统、动力及照明插座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备用及应急电源系统(备用电源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和信息化等备用电源系统)、控制系统及发光标识指示牌配电系统。
4)给排水系统
包括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热水供应系统、生活净水及医疗净水给水系统。
雨水、污废水及医疗废水排放系统接驳就近市政管网。
管网综合及其与市政管网系统的接驳。
5)电梯系统
包括送餐或医疗不上人货梯电梯、消防电梯、上人电梯工程。
6)配合医疗设备、专业空间设计预留总量及机电点位/接点。
7)红线内管线综合系统
8)其他工程
①室外广告、室内广告标识指示系统,室外照明包括园林照明及道路照明,特殊灯光;
②特殊音响及视听系统;
③医疗污水处理系统、医疗中药煎煮气味处理系统、针灸艾灸气味抽排处理系统;保安亭;
(3)装饰装修工程
对西院区住院楼、门诊楼、综合楼、供应室以及东院区医疗综合楼四层4区的室内天花板、地面、墙面等进行装饰装修。
(4)市政改造工程
包括红线内市政综合管网的改造以及红线内终端污废雨水井、强弱电井、燃气井与市政管网的接驳连通;红线内道路及人行道修复及新建;红线内园林绿化;连接市政道路的无障碍通道及港湾临时停车岛。
2.1.4 规划用地文件:/ 。
2.1.5 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8-440113-04-01-562614)
2.1.6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医院自有资金按 5:5 的比例投入。
2.1.7投资总额:人民币9734.35万元。
2.1.8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2.2.1负责提交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机电各专业(含强电、暖通空调、给排水和消防,不含弱电智能化和医气专业)、室外综合管网、园林、道路小市政、装饰装修专业、手术室、医疗污水处理系统、医疗中药煎煮气味处理系统、针灸艾灸气味抽排处理系统等医疗专业专项的设计服务工作及各专业间的设计衔接协调配合及设计等)、标识系统、现场指导与监督、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出具设计变更和补充设计图纸等、协助和配合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竣工图(汇总所有设计变更)等编制工作并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核盖章确认工作;协助办理相关报批报建和审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规划报建、建筑方案报建、消防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绿色建筑审查备案、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项报批报建等工作)。根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招标的需要完成分项及专项深化设计。
2.2.2 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及配合施工图预算审查工作;编制设计变更预算。根据限额设计要求和招标人对造价控制的要求对各阶段图纸和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进行调整。各设计阶段进行各类方案比选时编制造价分析材料,给出造价分析结论;施工阶段编制设计变更预算及相应造价增减说明。
2.2.3 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
2.2.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设计工程内容作合理适当调整。
设计工作的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2.3最高投标限价:200.8万元(含税)。
2.4本项目不涉及绿色建筑。
2.5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交付的方案设计图,7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承包人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3.5 投标人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8 其他要求:
3.8.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8.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8.3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4.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及资格审查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2月8日0时0分至2024年2月29日1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5.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10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3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U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递交时间:2024年2月29日9时30分至2024年2月29日10时0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 开标室。
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应包含商务文件光盘、技术文件光盘或U盘各1个。(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10时0分至2024年2月29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5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2月29日10时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6.6 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中心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期限:自设计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止。
9.其它事项
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9.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9.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9.4 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9.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中医院
联系人:钟工
异议受理电话:020-85926100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东路65号、93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6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9.7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9.8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9.9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中医院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东路65号、93号
联系人:钟工
电话(手机)号码:020-85926100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pyzyy93@163.com
招标代理名称: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510510、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联系人:吴工、刘工
电话(手机)号码:020-88526063
传真号码:020-85200139
电子邮箱:gdylzbyxgs@163.com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网址:http://www.gzggzy.cn
招标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
电话号码:020-84892221
传真号码:020-84892221
2024年2月7日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我单位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及相关风险,如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资控制要求、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完成设计项目。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