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业务应用系统(旅客通关管理)升级改造实施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yltender.com),在资料下载专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ylzbyxgs@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L2023GZ139C08
项目名称:业务应用系统(旅客通关管理)升级改造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业务应用系统(旅客通关管理)升级改造实施服务采购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类型:服务类。
(2)采购内容:业务应用系统(旅客通关管理)升级改造实施服务采购。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开展“业务应用系统(旅客通关管理)升级改造实施服务”项目实施,完成旅客通关管理系统及相关配套应用升级改造,内容包括升级系统与非贸一体化风险作业应用对接功能,开展系统与缉私行政执法办案应用对接实施,新增、升级和完善旅客通关管理系统舱单、移动单兵、查验、后续处置、业务展示及旅客指尖服务等重点模块、应用功能等。
(4)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书。
(5)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磋商,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磋商。
(6)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7)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开发实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成功购买本项目纸质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yltender.com),在资料下载专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ylzbyxgs@163.com)。
方式:采用线下或线上报名方式。
售价(元):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1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
(一)如采用线下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yltender.com)中“资料下载专栏”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获取采购文件,缴纳标书款300元(现场报名的只接受现金)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采购文件。
(二)如采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yltender.com),在资料下载专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ylzbyxgs@163.com)。必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300元)及国内邮购费用(60元)人民币合计360元【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铁投大厦支行;账号:44026201040001228,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成功获取纸质版采购文件。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获取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0-88526063,叶小姐。)
(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采购文件1份。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yltender.com。
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26-28号
联系方式:徐小姐,020-81108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联系方式:洪小姐,020-88526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0-88526063
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