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YL2023GZ105C08
二、项目名称: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短视频拍摄、制作与发布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12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短视频拍摄、制作与发布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东创逸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齐富路64号二楼204 |
597,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12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短视频拍摄、制作与发布服务):
服务类(广东创逸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广告宣传服务 |
12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短视频拍摄、制作与发布服务 |
12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短视频拍摄、制作与发布服务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服务内容包括12期防范非法集资短视频的拍摄剪辑、后期效果加工及短视频的策划与制作,宣传片需主题清晰,要求:2-3分钟/集,宣传片为中文标准普通话配音、字幕要求为中文字幕(字幕包含两种,一种为解说唱词,一种为标题字幕),适合在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全网平台播出;交片形式为网络传输及光盘。制作完成后在省级媒体、学习强国平台上传播出,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共12期,每两周一期,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597,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法建华、聂建霞、冯慧敏、余凤翥、吴伟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税):(1)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服务类项目按照以下标准计取: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5%计取;100-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计取;500-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5%计取; 1000-5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5%计取。(3)增值税另行计入招标代理服务费中。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12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短视频拍摄、制作与发布服务 |
0.9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12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短视频拍摄、制作与发布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广东创逸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8.00 |
35.00 |
12.06 |
85.06 |
1 |
1 |
广州华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9.00 |
35.00 |
20.00 |
84.00 |
2 |
2 |
广州璀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2.00 |
35.00 |
14.75 |
81.75 |
3 |
|
广东灿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3.00 |
35.00 |
12.10 |
80.10 |
4 |
|
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2.00 |
35.00 |
12.24 |
79.24 |
5 |
|
广东时代传媒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00 |
35.00 |
13.79 |
78.79 |
6 |
|
广州品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9.00 |
35.00 |
12.24 |
76.24 |
7 |
|
广东西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00 |
18.00 |
14.12 |
60.12 |
8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8号楼7楼
联系方式:吴先生,020-83135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联系方式:吴先生,020-88526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小姐
电话:020-88526063
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