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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XYL2022GZ305C08)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XYL2022GZ305C08 点击:次  发布日期:2023-02-21 18:43    发布人:永连招标

一、项目编号:XYL2022GZ305C08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食材配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金成潮州酒楼饮食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西门侧

下浮率:18.00%

合同包2(食堂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金成潮州酒楼饮食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西门侧

7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食材配送):
服务类(广州市金成潮州酒楼饮食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食材配送

负责采购单位职工每天早、午餐、集体加班餐(晚餐、周末餐)的食材采购、配送、用餐和接待用餐加工、制作服务及清洁卫生工作,以及聘用厨师,提供为全体职工提供卫生、营养、可口的丰富的餐饮服务及舒适卫生的就餐环境。

(1)投标人所供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2)投标人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招标、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3)投标人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4)投标货物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5)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6)货物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7)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8)由于采购人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9)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0)中标人不得变更供应的商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11)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12)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人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13)要求每人每餐净肉(不带骨头三两以上),带骨头肉四两以上,保证原材料的新鲜。(14)粤菜为主,鲁菜、川菜、苏菜、闽菜、浙菜、湘菜、徽菜等为辅,方法:炒、爆、熘、炸、烹、煮、炖等。(15)中标人必须每周三将下一周的菜品提交到采购人处,要求每周至少提供25个菜品【包含早、午餐、集体加班餐(晚餐、周末餐)】供采购人选择,最终由采购人指定菜品,菜品的数量以及质量(品质)由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双方协商制定。(16)承诺完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全年扶贫任务的20%,用于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即“国家832扶贫平台”)采购农副产品作为饭堂食材,如政策有变动,按新政策执行。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起一年内,实际服务期限的结束时间,以“按照下浮率计算食材配送累计达到预算金额(2,300,000.00)的时间”或“1年期限”先到者结束。(若本项目“食材配送”累计达到预算金额(2,300,000.00)的时间”或“1年期限”到期,本项目同时终结,按实际服务期限结算食堂管理服务合同金额)

中标人每日需为海珠法院本部提供约400人的全年早、午餐、集体加班餐(晚餐、周末餐)服务,全年不少于12次的晚餐制作,由中标单位的厨房务工人员负责,食材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单位负责提供采购。每人以早餐5.5元/天,午餐15元/天,集体加班餐(晚餐、周末餐)15元/天为用餐标准。

2,300,000.00

合同包2(食堂管理服务):
服务类(广州市金成潮州酒楼饮食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食堂管理服务

负责采购单位职工每天早、午餐、集体加班餐(晚餐、周末餐)的食材采购、配送、用餐和接待用餐加工、制作服务及清洁卫生工作,以及聘用厨师,提供为全体职工提供卫生、营养、可口的丰富的餐饮服务及舒适卫生的就餐环境。

(一)人员要求1、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的实际需要数量及要求派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包括厨师、面点师、服务员等)到采购人处工作。2、中标人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制定服务人员工作方案。3、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服务人员,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要求,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更换。4、对服务人员的奖惩、休请假、撤换、辞职或退回等须经采购人同意认可。5、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服务人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6、中标人必须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准时发放薪酬;采购人应将服务人员工资、工作岗位、工时制度、服务人员守则和规章制度、福利待遇等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依此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二)管理方面的要求1、由中标人负责服务人员的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2、由中标人负责处理服务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3、由中标人负责服务人员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等;4、中标人每月定期派驻工作人员到采购人处协助做好相关工作;5、服务人员的现场管理由中标人指定管理人员对服务人员进行现场管理。(三)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及说明餐饮包括干部职工早、午餐多样化点餐和部分接待餐的供应、服务、清洁卫生、厨房设备日常的维护保养及日常所需消耗品的采购,具体工作如下:1、按采购人要求供应餐饮服务:★(1)除了提供广大干警早、午餐、集体加班餐(晚餐、周末餐)制作外,还另行提供适量的小盘炒菜、凉菜。(此项服务费用已经包括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服务费用)(需提供承诺函)★(2)全年需提供早、午餐、集体加班餐(晚餐、周末餐)服务,全年不少于12次的晚餐制作,由中标单位的厨房务工人员负责,食材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单位负责提供采购。(此项服务费用已经包括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服务费用)(需提供承诺函)2、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清洁卫生服务:(1)厨具、餐具需每餐清洗消毒;(2)保持食堂范围内的环境清洁卫生。3、餐具未经消毒柜消毒后不得使用。日常需对用餐餐具进行检查,发现不足以保证就餐人员用餐使用时,应及时进行添置。食堂工作人员要求五官端正、谈吐清晰,服务态度好,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身体健康,厨师须持有厨师证,录用的员工应经防疫部门体检发证,符合健康标准。其中服务员至少有2名的年龄在35岁以下,负责接待用餐的各项服务工作。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按劳动法规定用工,年龄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4、服务时间及工作量:全年工作为采购人提供早、午餐、集体加班餐(晚餐、周末餐)和接待用餐。5、检验考核:采购人每月对食堂服务保障工作质量进行抽查,抽查人数不少于50人。(后附考核表)6、若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使用的服务人员的原因,发生卫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合同执行期间以无法履约为由终止合同执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中标人承担。7、服务人员应负责对厨房及食堂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与管理,严格按使用规程操作,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中标人协调赔偿事宜。8、中标人需协助采购人以确保采购食品的质量和数量,保证食品原材料从正规渠道采购。9、服务人员必须每天留食品样品,以便安全卫生检查。(四)环境卫生严格按照卫生要求搞好环境卫生,接受政府卫生部门和采购人的监督、检查,保持食堂及周围的环境卫生,消除“四害”,确保采购单位职工的饮食卫生,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五)安全生产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事生产经营,制订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员工的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等。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起一年内,实际服务期限的结束时间,以“按照下浮率计算食材配送累计达到预算金额(2,300,000.00)的时间”或“1年期限”先到者结束。(若本项目“食材配送”累计达到预算金额(2,300,000.00)的时间”或“1年期限”到期,本项目同时终结,按实际服务期限结算食堂管理服务合同金额)

中标人每日需为海珠法院本部提供约400人的全年早、午餐、集体加班餐(晚餐、周末餐)服务,全年不少于12次的晚餐制作,由中标单位的厨房务工人员负责,食材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单位负责提供采购。每人以早餐5.5元/天,午餐15元/天,集体加班餐(晚餐、周末餐)15元/天为用餐标准。

7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朋、郭智才、简圣钊(采购人代表)、戴劲峰、谢秀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不含税):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项目各采购包预算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2)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服务类项目按照以下标准计取: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5%计取;100-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计取;500-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5%计取;1000-5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5%计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食材配送

2.54

中标(成交)供应商

2

食堂管理服务

1.171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食材配送):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市金成潮州酒楼饮食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9.60

23.50

18.27

91.37

1

1

广东鲜康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2.80

25.00

17.32

85.12

2

2

广东六树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0.80

25.00

17.62

83.42

3

 

蔬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8.00

25.00

19.97

82.97

4

 

广州皇厨健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9.80

25.00

17.62

82.42

5

 

广东鼎力食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9.60

25.00

17.62

82.22

6

 

东莞市鲜美家农产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7.80

25.00

18.96

81.76

7

 

广东品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8.80

25.00

17.62

81.42

8

 

东莞市艾佰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6.00

25.00

20.00

81.00

9

 

广州市荟鲜惠绿农产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5.80

25.00

18.96

79.76

10

 

广州日日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7.80

10.00

16.64

64.44

11

 

广州越秀昇海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评审不通过

合同包2(食堂管理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市金成潮州酒楼饮食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7.00

23.50

19.63

90.13

1

1

广东品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3.00

25.00

19.63

87.63

2

2

广州港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1.00

25.00

19.60

85.60

3

 

广东景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0.00

25.00

19.63

84.63

4

 

广州鸿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5.00

25.00

20.00

80.00

5

 

广州日日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5.00

10.00

19.63

64.63

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
联系方式:020-83005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联系方式:020-88526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20-88526063

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