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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日志系统软件采购项目(XYL2022GZ228A11)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L2022GZ228A11 点击:次  发布日期:2022-11-17 19:06    发布人:永连招标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日志系统软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或通过链接www.yltender.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20814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L2022GZ228A11
项目名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日志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日志系统软件采购
2、标的数量:1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类型:货物类。
2.采购内容: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日志系统软件采购。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提高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信息系统运维保障能力,采购一套日志系统,部署于5G专网和其他网络,用于采集和处理重要设备、系统和应用日志。通过日志系统实现海量日志的收集、统一集中存储、融合、查询、分析、告警,建立日志大数据处理能力、事件关联分析能力、追踪溯源能力、自动化响应能力、离线数据挖掘能力、检测智能化、可视化等能力。
4.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5.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6.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
7.本项目属于不政府采购项目。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软件交付、安装调试,60个自然日内完成合同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成功购买本项目纸质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1118日至202211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或通过链接www.yltender.com。
方式:疫情期间,我司暂不接受现场报名,统一采用线上报名方式。
售价(元):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120814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1118日至20221124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
(一)疫情期间,我司暂不接受现场报名,统一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yltender.com),在资料下载专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ylzbyxgs@163.com)。必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300元)及国内邮购费用(60元)人民币合计360元【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铁投大厦支行;账号:44026201040001228,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成功获取纸质版采购文件。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获取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0-88526063,叶小姐。)
(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采购文件1份。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yltender.com。
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26-28号
联系方式:徐小姐  020-81108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联系方式:洪小姐,020-88526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20-88506063
 

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