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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信访接待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安检用房建设项目文化建设标志标识牌制作与安装项目(XYL2021GZ168A11)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XYL2021GZ168A11 点击:次  发布日期:2021-09-03 14:17    发布人:永连招标

  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2021年08月 18日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信访接待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安检用房建设项目文化建设标志标识牌制作与安装项目(项目编号:XYL2021GZ168A11)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XYL2021GZ168A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信访接待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安检用房建设项目文化建设标志标识牌制作与安装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0万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凡相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孙高阳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汇一街16号601房B003号(仅限办公)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交货期

中标、成交金额(元)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信访接待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安检用房建设项目文化建设标志标识牌制作与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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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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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交付、安装调试及项目初验。

¥383,000.00

 

注:以上为本次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本项目成交金额为:¥383,000.00元。
七、评审日期:2021-09-02
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何培厚   成员:孔令谦、陈灿尧(采购人代表)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为定额收费,金额为:¥16000元整(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供应商

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价格得分

商务得分

技术得分

综合得分

名次

广州凡相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30.00

20.00

38.33

88.33

1

广东鹏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9.70

6.00

23.33

59.03

2

广州智领数字营销广告有限公司

28.80

6.00

23.33

58.13

3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明镜路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3008576

传真:020-83008995

 

邮编:51066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20-88526063

传真:020-85200139

 

邮编:51064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852606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