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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法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XYL2021GZ067C08)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XYL2021GZ067C08 点击:次  发布日期:2021-06-03 18:35    发布人:永连招标

一、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1-08413
一、项目编号:XYL2021GZ067C08
二、项目名称:天河法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天河法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供销社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如意坊路13号之四二、三楼

下浮率:1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天河法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食材配送服务

承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饭堂的日常食品食材采购和配送服务工作(含消费扶贫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1、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所提供食材均为非转基因食品,且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供应商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磋商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4、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所投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5、供应商必须负责成交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6、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3,52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周世平、邓敏姗
采购人代表名单:周慰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按以下标准和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项目预算总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不含税)
代理服务费金额:合同包1(天河法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3.52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本项目配送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预算金额约为人民币352.6万/年,最终采购金额以财政批复预算及实际发生采购数量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合同包1(天河法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市供销社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3.00

35.00

17.41

85.41

1

1

广州食为鲜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0.67

34.00

20.00

84.67

2

2

广州农产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9.00

35.00

18.05

82.05

3

3

广东雪印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7.33

32.00

18.05

77.38

4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明镜路1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020-83008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联系方式:洪小姐,020-88526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20-88526063

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