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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食材配送和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YL2019GZ183C08)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YL2019GZ183C08 点击:次  发布日期:2020-02-17 14:04    发布人:永莲招标

  广东永莲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20年01月03日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食材配送和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L2019GZ183C08)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YL2019GZ183C0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食材配送和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元):2,581,0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市金成潮州酒楼饮食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罗钦盛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西门侧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2020年度食材配送和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

1项

/

自签订合同起一年内,实际服务期限的结束时间,以“按照折扣率结算食材配送累计达到预算金额(1,800,000.00元)的时间”或“1年期限”先到者结束。

食材配送中标下浮率:20.00%;
食堂管理服务中标总金额:¥760,000.00

 

注:以上为本次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本项目食材配送预算金额:1,800,000.00元,食材配送中标下浮率为:20.00%,食堂管理服务中标总金额为:¥760,000.00元。
七、评审日期:2020-02-14
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广东永莲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兰新锐   成员:彭力、杜国明、吴俊芳、简圣钊(采购人代表)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金额为:¥27648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万柒仟陆佰肆拾捌元整)。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供应商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价格得分

商务得分

技术得分

综合得分

名次

广州市金成潮州酒楼饮食有限公司

20.00

30.00

43.20

93.20

1

深圳市珍味汤馆饮食有限公司

19.18

5.00

20.40

44.58

3

广东铭沣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9.54

19.00

35.40

73.94

2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0-83005611

传真:020-89804862

 

邮编:510399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永莲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88526063

传真:020-85200139

 

邮编:51064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20-8852606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广东永莲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7日